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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家媒体报道,近日,一份《省直机关第七届运动会足球比赛规程》的通知引发网络关注。该文件中特别强调,凡是领导干部一场比赛上场满15分钟的,可增加一次点球机会,且由领导干部本人主罚。5月8日,江西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回应媒体记者,制定该规则的目的是希望领导干部亲自带头参加,起到示范引领作用,鼓励更多的人积极参与,进而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发展。
看来,制定一个特殊规则,不仅能关照到领导干部,还能上升到全民健身的高度。问题是,这是足球运动,还是“让”球运动?这么玩下去,群众心情不愉快怎么办?心情不愉快,全民健身不就打折扣了吗?
值得一提的是,该规程中,还做出本次比赛不设越位、不允许铲球的要求。这也体现了对领导干部的特殊关爱。确实,万一铲球把领导给“铲”伤了,任务谁来安排、工作谁来指挥?而不设越位,则给领导干部提供了门前“站桩”、他人喂球的便利。
但不管怎么说,这些规定至少在表面上还有公平可言。可是,一方面接轨权威规则,一方面却对领导干部“网开一面”,以领导上场换罚球权,这就自相矛盾了。中国足球协会《足球竞赛规则》和国际足联最新解释,有“领导干部上场15分钟可罚点球”的规定吗?今天不会有,以后也不会有。
有人说,这是民间业余比赛,不必严格。此言差矣!虽说民间业余比赛在相关要求上可以降低,例如在比赛时间、赛程上有所调整——事实上,许多业余比赛就是这么处理的,但反观该比赛的架势,不仅要求采用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《足球竞赛规则》,更声明执行国际足联对规则的最新解释,可谓不走“业余路”,直接堵死了特殊照顾的“后路”。
另据报道,江西省足协一名官员称,非专业足球赛主办方可加入其他规则。此话看似有道理,实则立不住。规则的生命,在于一视同仁。一个为领导干部留出“后门”的规则,是不严肃、不规范的。
领导干部示范引领的方式方法多了去了,例如当个领队行不行?当个裁判甚至“球童”行不行?非得让领导干部享受踢点球的快乐不可,也不是不可以,专门组建领导干部队,只射点球就可以。既要和群众一起玩耍,又要占便宜,这就不好玩了。
一个单位的风气,离不开领导干部的引领,事涉集体事务,任何细节都要经得起推敲。否则,如果任由形式主义、马屁文化抬头,就会造成反面“示范”,影响一个单位的作风建设。
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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